1.文明入馆,人人自律,自觉维护图书馆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。
2.禁止一切形式的占座行为,不用物品占座,不帮旁人占座,也不请求他人代占座等。
3.禁止在图书馆各个角落放置任何个人物品,遗留物品将被视为废弃物予以处理。
4.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擅自将桌、椅等设施移动位置。
5.节假日公共阅览区及自习室读者较少时,为避免造成浪费,图书馆可根据读者多少调整开放区域。
6.扰乱图书馆公共秩序,将依据《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(齐鲁师院字〔2018〕21号)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,包括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。
撰写:吴思佳
审核:王志勇
编辑、审核:郝玉珊
终审:刘建